近日,遍布濟南大街小巷的60余家安邦房產一夜“蒸發”,眾多購房者所交的費用打了水漂。早在2013年,就有購房者發現安邦房產存在代理無證房產、違規收取購房款等“異常行為”,懷疑安邦房產有詐騙嫌疑。近日,濟南一些購房者紛紛站出來,揭露安邦房產的騙人伎倆。
忽悠術1:沒證的房子,也稱能辦貸款
2013年10月,市民賴先生需要購買一套二手房。他上網搜索,一條寶華新區的房源信息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他撥通了房源下方的聯系方式。“我本以為是房主,沒想到是一個中介公司的人接的電話,經過交流,我知道是安邦房產公司的。”賴先生稱。
“看房后,感覺比較滿意,我也知道寶華新區是回遷房,沒有房產證,只有一張拆遷協議。不過,帶我看房的人說,他們可以幫助辦理貸款,所以我就動心了。”賴先生表示,安邦房產的工作人員稱,他們有渠道,可以將拆遷協議的名字改成他的。而且,他們在銀行有關系,可以給他辦貸款。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其他購房者身上。傅先生準備購買一套二手房,找到安邦房產后,對方表示,雖然房子沒有房產證,但可以幫助他辦理貸款,“他們向我和賣方承諾,可以負責辦理購房貸款,并以此為名義,促使我們與房主簽訂買賣合同,承諾4月10日前辦理完全部手續。”
忽悠術2:要辦房貸,需要先交首付
按照相關規定,購房款直接交給賣主,中介是不可以代收購房款的。那么,安邦房產又是如何做的呢?賴先生稱,安邦房產表示,如果他想辦理貸款,需要將一部分首付款打到安邦房產的賬戶上,否則就無法辦理貸款。
“為此,我把20萬元的‘首付款’打到了他們的賬戶上。隨后,他們跟我簽了購房協議,但協議中并沒有涉及貸款的問題。”賴先生稱,3過多月過去了,貸款遲遲辦不下來,他去銀行查,發現根本沒有相關的貸款申請。”
受騙的不僅賴先生,傅先生遭遇了相同的情況。“1月6日,安邦房產收取了1萬元定金、17萬元保證金、8925元中介費,總計款項近20萬元。但最后,貸款并沒有辦下來,交易也流產了。”他說。
忽悠術3:稱能辦房產證,但要交“意向金”
安邦房產是如何一步步套取購房者資金,以達到他們的目的呢?市民王女士曾在安邦房產購買二手房,她向記者講述了當時的經歷。“我看中了工業北路重汽翡翠清河小區的一套二手房,隨后,我找到安邦房產,希望購買這里的房子。”她說。
“我知道這里的房子沒有房產證,但安邦房產承諾,房產證可以在2個月內辦下來。不過,需要向中介交30萬元的房款,算是‘意向金’,除此之外,還要交2000元的定金。”王女士稱,當時安邦房產承諾,如果辦不下房產證,可以全額退款,他們也簽了購房協議。直到5月7日,安邦中介通知他們,房子無法交易了,因為辦不出房產證。
忽悠術4:交錢容易,退款能拖就拖
眾多購房者表示,交錢的時候容易,也簽有相關協議,但到了最后退款的時候,就難上加難了。賴先生稱,他2013年10月購買的二手房,發現問題后,直到2014年2月,才將首付款要回。而且,安邦房產沒支付違約金。
王女士稱,她想要回“意向金”和定金,遇到了極大的困難,安邦公司以總部批不下來為由,遲遲不給她退款。
“我不斷找他們公司,最后,我們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將我所交的款項全部退還,并加蓋了安邦房產的公章。沒想到,協議成了一紙空文,到了約定期限,他們還是沒有退款。費盡周折后,才在5月底拿到了退款。”王女士說。官方說法 有房產證才能交易
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稱,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只有具備了房產證,才可以交易,“根據《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必須要做房產登記,沒有物權登記在名下的,房產就無法處置。而且,房產必須要持證交易。”(記者王錚)購買二手房正規流程房產中介在門店內將已核查過并具備上市交易的房源里選中備選房源,供買方挑選。
中介聯系賣方,并在買賣雙方確定交易意向后,三方一起到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核查交易房源產權基本信息,主要是確定是否為真實房源,房源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簽訂購房合同。
買方將房子首付款打到房管局資金監管賬戶(也可直接交給賣方)。買賣雙方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過戶,資金監管賬戶將房款轉到賣方賬戶,交易結束。特別提醒 使用“資金監管”,可防錢被卷走
安邦房產中介在濟南的60多家門店突然關門,并卷走大量首付款,讓買賣二手房時的資金安全問題引起廣泛關注。據了解,針對資金問題,濟南房管部門2008年就推出了資金監管措施,為買賣雙方的錢和產權上一把“安全鎖”。但是受種種因素影響,自愿選擇的資金監管并沒有受到青睞。
買二手房雖然是現房,但是這房款放在哪兒都不放心。買方擔心先付款,賣方不過戶;賣方擔心先過戶,買方不給錢;放在中介那里,買賣雙方都擔心中介卷錢潛逃。為規范此種行為,2008年9月,濟南房管部門規定,買賣雙方可與房管相關服務部門簽訂《濟南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
據介紹,要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先要簽訂一份三方協議,建立監管賬號,然后購房者先把首期購房資金打到監管賬號上,下一步購房者辦理貸款,銀行發放的貸款也會打到監管賬號上,待交易過戶完成,資金自動都會打給賣方。
若雙方未達成交易,或因為特殊原因被登記機關退件的,交易雙方可憑托管協議及登記機關的退件單來辦理退款業務,工作人員將在2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款項轉入買方賬戶。這樣,買方不用擔心交了錢過不了戶,賣方也不用擔心過了戶拿不到錢。
據了解,資金監管是免費的,但如果是貸款買房,則需要繳納擔保費用,其中,公積金貸款統一為擔保一筆300元,商業貸款按照最高貸款額千分之四的比例收取。
不過記者了解到,資金監管政策實行6年多了,辦理資金監管的量占二手住房交易總量不足兩成。據介紹,嫌麻煩、不知道政策、不想出擔保費是主因。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