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房產證下崗了!以后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一文被頻頻轉發,引起了不少市民擔憂,難道手里的房產證要“下崗”了?
記者從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了解到,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網傳房產證要下崗的表述不準確,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產權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再重要”“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這些網傳的文章,很快引起了市民的擔心。“如果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而不動產登記簿上沒有我的名字,那房子到底算誰的呢?”市民王女士發出了疑問。
據了解,根據《物權法》,不動產權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也就是說,如果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等登記的所有人名字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不一致,應當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而通常情況下,很少有登記簿與不動產權證不一致的情況,除非是偽造假證件,否則很少有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房屋所有權人名稱不一致現象發生。
如果發生不一致的現象,不動產所有權人可以查閱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委托他人辦理的委托書最好先公證
“有些群眾來辦證,直接抽得辦證的號,排了半個小時才知道要先開首套房證明。”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受理與調查科科長楊靜告訴記者,這種沒有清楚辦事流程抽錯號的情況時有發生,“要想不浪費時間、不跑冤枉路,最好在辦證之前先到咨詢臺了解辦證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接到通知來領證的市民是不需要排隊的,可以直接到取證窗口辦理。楊靜提醒,首次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有一個小細節要注意,拿到購房合同后一定要看合同最后一頁有沒有合同備案專用章,沒有備過案的合同是不能辦證的。需要聯系房地產開發商,讓其盡快備案。
此外,一些人在外地的市民不能來辦證的,出具的委托書最好事先進行公證。代替產權人領證的要同時帶齊本人身份證和產權人身份證,一次性辦理5宗以上的客戶,比如房地產代辦或者一次交易多套房產的,應該到大客戶窗口辦理,以免在普通窗口長時間占用影響其他人正常辦理。
目前,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共有辦事窗口23個,其中大客戶窗口3個,每日平均受理登記2000件左右。 (來源:《銀川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