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武漢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12月22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武漢市房票(人才住房)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
今年7月,武漢市發布《突破性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試行)》,公布了推動民營經濟突破性發展的16條措施。其中,首次提出:對生產經營規模和財政貢獻達到相應標準的行業骨干企業,向其發放人才購房“房票”,企業人才憑票可在武漢購買首套住房并享受補貼,持票人由企業自行確定,單個企業不超過20人。
根據22日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房票”是指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政府發放用于租購房屋的補貼憑證,發放標準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對于非武漢市戶籍個人來說,該政策實施后將帶來一大利好。意見稿規定,非武漢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武漢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即持有房票的非武漢市戶籍個人,可不受限購政策制約,購買首套住房。
意見稿還指出,房票實行實名制,不得提現、轉讓和贈與。房票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24個月,未在有效期限內使用的,自動失效。企業或個人持“房票”在武漢市購買新建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住房)時,可將“房票”交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抵付等額購房款。也可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后,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該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此外,意見稿明確規定,使用“房票”所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