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最終未能在6月底前如約出臺。
據悉,國土部6月通過的立法計劃明確提出,上述《條例》年內完成立法。“《條例》牽涉部門較多,與現行法律、規章存在沖突,這些問題尚未解決好,即便如期出臺,執行也成問題。”7月1日,參與《條例》討論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向記者表示。
而伴隨著《條例》的推進,與之相關的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準備工作也開始啟動。
針對近日有媒體稱全國人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正就房產稅展開密集調研的話題,國家稅務總局的一位內部人士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承認“的確有這回事,但不便透露具體細節”。
事實上,在今年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掛牌后,就有專家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能為征收房產稅提供幫助”。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認為,重申房產稅改革大方向已定,與之呼應的正是不動產登記的推進。
《條例》難產
6月底大限之期,官方既未發布《條例》出臺的消息,也未公布《條例》草案上報。
“《條例》牽涉部門太多,與多個規章存在沖突,這些要統一,難度很大。”7月1日,國土系統一位不具名官員向本報記者表達了他對《條例》未出臺的理解。
事實上,部門利益一直是統一登記之路上的絆腳石。7年前,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已寫入《物權法》,但因分歧較大,未規定統一登記的范圍、機構和辦法,而這些問題至今仍未徹底解決。
如今官方的表述稱,《條例》的立法進度變為6月底前提交送審稿。而國土部6月審議通過的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也再度明確,力爭6月底前將《條例》草案上報,年內完成立法。
“由國土部地籍司負責的《條例》草案幾易其稿,提交給國土部法規司后,又修改了不少內容,但問題仍比較多。”程嘯對記者表示。
“一個主要的原因是起草部門對房屋登記制度的實際運行情況不太了解,對于涉及多部門的改革,開門立法應該是更為明智的選擇,而不是閉門造車。”程嘯直言。
而《條例》難產除部門利益外,當然還包括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相沖突的法律法規需要修改。
據悉,當前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相沖突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登記辦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權登記辦法》等,“若不作相應修改,將來《條例》的執行就存在困難。”安邦咨詢宏觀組高級研究員楊志榮說。
同時,地方也可能再次成為阻力。據記者了解,此前住建部致力推進的房屋登記聯網,遲遲未有進展,就是與地方阻力密不可分。目前的現狀是,有些地方的房屋登記管理是完全獨立的,既不歸屬房管部門,也不屬于國土部門。
為房產稅做準備
“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是一個難度極大的問題,它是收房產稅的前置條件。”7月1日,楊志榮對記者表示,不只是地方政府、部分官員反對,廣大有房階層也都會對此有抵觸。他們擔心,政府獲得個人住房信息后,會成為收取房產稅的直接證據。
“在土地國有化、70年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收取的情況下,開征房產稅實際上就是重復收稅,如果很多人都表示反對,那么就應該緩一緩,而不應該‘霸王硬上弓’。”楊志榮說。
“完成不動產登記需要3到4年時間,而房產稅開征的時間節點也差不多。”楊志榮認為,不動產登記來的不是時候,而房產稅開征同樣需要解決政策困境。
而最近部委關于“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的表態,也被專家解讀為房產稅試點將擴圍。
與此同時,日前多個城市已將房產稅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待批。“房產稅的開征會為地方政府的支出找到一筆收入。”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對記者表示,目前,各地賣地收入銳減,征收房產稅的意愿會增強。
而積極推進房產稅改革的賈康則表示,房產稅還應涉及在整個不動產開發、交易、保有等環節,都要加以整合。尤其是在保障和市場的“雙軌”統籌下,“從不動產開發到住房交易,再到住房保有各個方面的稅費改革,都不可避免。”楊志榮認為,推進住房稅收改革,就是要調節高端,這勢必會觸動既得利益,牽一發而動全身。
“要推行這一改革尚有不少困難,包括住房產權歸屬不清晰、缺乏專業評估隊伍等。”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但目前與房產稅開征相悖的,卻是各地財政日益維艱,眼下許多地方相繼傳來降價的消息,個別地方甚至傳出征收房產稅是為了調控樓市。 (來源:《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