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記者從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區各級政府將聯手公安、國土、環保、住建、水利等多部門,合力治理揚塵污染這一“藍天殺手”。據悉,這也是我區首次出臺相應政策和方案大力“治塵”。
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按照此前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和整改方案以及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相關要求,出臺了《加強全區揚塵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鎖定了落實建筑工地揚塵6個100%控制措施、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強化企業堆場及裸露廠區揚塵控制、強化城市建成區裸露地面揚塵控制、加強采礦區揚塵整治五個領域的治理目標。
根據《方案》,揚塵污染整治實行自治區、地市級領導包抓制度,按照三級網格化監管要求,確定每個工地的監管單位及責任人,并明確聯絡員,及時向包抓領導及自治區責任單位匯報最新進展。同時,揚塵污染整治已納入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考核內容,自治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自治區安排“以獎代補”資金、清掃降塵車輛購置資金的依據,并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進行責任追究。
五措施保“藍天碧水”
整治施工工地揚塵
建設項目揚塵防控經費納入項目工程預算。建筑施工工地、建(構)筑物拆除工地和軌道交通、道路等市政施工工地,以及高速公路、鐵路、水利建設施工工地,施工現場設置圍擋或圍欄、防污垢溢流措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建筑垃圾、水泥等采取覆蓋、固化、密閉、綠化等防塵措施;土方、拆遷作業全部采取灑水噴霧、設置防塵布等降塵措施;工地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裝置,進出工地的運輸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采取硬化處理等防塵措施。遇4級以上大風天氣,應監督施工企業停止土方開挖、填筑及拆遷作業。
在地級城市建成區較大建筑和拆遷工地,試點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監測在線系統,并實現與城管、環保部門聯網,有關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整治道路揚塵
加大清(洗)掃設施設備購置和運行維護經費投入,增加清(洗)掃設施設備,提高城市建成區道路、街巷、廣場等公共區域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能力。
全面推行“以克論凈”保潔模式,制定全區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管理制度,落實機械化清掃保潔區域、時間及保潔要求。根據季節和氣象變化定期進行道路灑水及沖洗作業,并適時調整作業頻率。加強城區道路出入口、城鄉結合部道路揚塵管控,定期進行清掃保潔。
各地級城市要建立渣土拉運車輛信息化監管平臺,渣土拉運車輛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與公安、城管部門聯網,防止運輸過程中遺撒和泄漏。建立相關部門渣土拉運夜查長效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取消渣土拉運資格。
城市建成區裸露地面揚塵控制
挖掘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等綠化用地潛力,最大限度進行綠化美化,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率;加強城市周邊生態景觀水系補水,充分發揮湖泊濕地的降塵作用。
城市建成區內裸露地面要落實鋪裝、綠化、灑水降塵等措施,不得利用空地堆存建筑垃圾、渣土等;拆遷作業已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設的,應用防塵網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批而未建用地及渣土堆放場所也要落實綠化、遮蓋等防塵措施,減輕土壤風沙塵污染。
企業堆場及裸露地面揚塵控制
企業各種大型料堆(如煤堆、砂石堆、粉狀產品堆等)、工業固體廢棄物(如冶煉渣、燃煤灰渣等)堆場,要采取封閉儲存措施或建設覆蓋、防風抑塵設施,裝卸作業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或建設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廠區裸露地面實施硬化、鋪設細石、綠化及灑水降塵,運輸道路實施鋪裝、硬化,減輕企業堆場及廠區揚塵污染。
采礦區揚塵控制
按照《全區非煤礦山揚塵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重點整治區域現有非煤礦山(含砂石料廠)實施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對破碎、裝卸等作業工序建設封閉除塵、噴霧降塵等設施,對非煤礦山至交通主干道間拉運砂石料的道路揚塵加強監管。
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偷采盜采等違法行為。今年年底前,未達到整治要求當地政府決定關閉的賀蘭山東麓砂石料廠要完成生態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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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是由于地面上的塵土在風力、人為帶動及其他帶動飛揚而進入大氣的開放性污染源,是影響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相關研究顯示,大氣揚塵中的顆粒物,尤其是顆粒物中50%—80%屬于粒徑較小的可吸入顆粒物,可通過鼻腔和咽喉進入肺部,引起肺功能改變。顆粒物還能散射太陽光,對大氣能見度和氣候造成影響。 (來源:《新消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