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采煤塌陷區安置補償工作指導意見》,明確了因采煤塌陷而引發或可能造成農村集體土地上居民生產生活建筑物等受損物的補償程序和標準,以維護我區采煤塌陷區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我區采煤塌陷區安置補償分為房屋集中異地搬遷安置和貨幣補償兩種。《意見》明確,我區煤礦開采造成地表建(構)筑物破壞程度等級劃分為小修、中修、大修和拆遷重建四種,并對房屋及附屬物、采煤塌陷區林木補償標準進行詳細劃分。符合補償條件的受損者可按相關程序提出補償要求。
自治區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住建、財政、公安、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安置補償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行政,防止弄虛作假和侵害塌陷區群眾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確保塌陷區安置補償科學合理、公正公平、有序推進。對擅自挪用、扣留、私分搬遷資金(或材料)、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視其情節進行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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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補償標準
1.搬遷村莊安置補償標準:
搬遷戶每戶補償1200元
◆自行購房者一次性結清補償搬遷老村址建(構)筑物補償相關標準執行。搬遷補償費每戶1200元,以4口人家庭為基數,每增加1人增加300元。
◆新村公建補償(新村內道路、排水、排污、綠化、亮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征地報批、場地平整、高壓供電等費用由煤炭開采企業解決。
◆異地搬遷的新村水源(生活用水)費也由煤炭開采企業解決,老村址的水井不再補償;如老村水井補償的,新村的水源(生活用水)費不再解決。
◆農戶原有房屋的拆除費由煤炭開采企業解決,每戶補償1200元,由農戶按簽訂的協議自行拆除。
◆符合搬遷的村民自行購房的,可采取應得房屋及附屬物+搬遷補償費+房屋拆除費一次性結清的辦法進行補償,不再納入統一搬遷安置。
2.青苗補償:
◆因采煤塌陷造成已耕作下種土地絕收的,每畝每年按當地耕種前3年平均產值進行補償;雖有土地裂縫、地表傾斜、塌陷積水,但仍能耕種的應予耕種,由煤炭開采企業按實際受損面積和該土地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比例進行補償;經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能耕種不耕種的,不予補償。
3.土地受損補償:
◆受損土地由煤炭開采企業負責復墾,縣(市、區)國土部門負責監督。多煤層開采區在未采完之前,不具備復墾條件的塌陷地可暫不進行復墾,按每年實際受損面積和該土地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比例進行補償,直至復墾為止。
如受損土地由村委會負責復墾,縣(市、區)國土部門負責監督,煤炭開采企業對受損土地進行復墾補償,補償數額以復墾實際發生的費用為參照,由村、企雙方協商或經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塌陷區的集體農用地在受損發生至沉降穩定前,還不具備征用或復墾條件的,由煤炭開采企業按塌陷地當年實際減少的收益給予補償,直至簽訂復墾或征用協議為止。復墾驗收合格的土地交原使用權人使用。
◆塌陷深度大于1.5米、不能恢復農業用途的集體所有土地,由縣(市、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會同煤炭開采企業現場勘測并確認后,依法辦理土地征收手續,補償費用由煤炭開采企業負責。
(來源:《新消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