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小區共有10棟居民樓,但7號和8號樓屬于中國銀行寧夏分行的家屬院,這兩棟樓一直是“物業自治”。今年2月9日,東方小區新進駐了一家物業公司,并在小區門口安裝了門禁系統,并開始收費。然而,7、8號樓的居民認為物業公司不該收取他們的停車費。這事兒到底該怎么辦呢?
小區里套小區停車費問題產生矛盾
據7、8號樓住戶介紹,這兩棟居民樓是中國銀行寧夏分行原家屬院,有單獨的院子,物業管理也是由該銀行負責,與東方小區物業一直是分離的。
“7、8號樓有門房有單獨的大門,也有停車位,院子里也有專人打掃衛生,向我們收費根本就不合理。”兩棟樓的居民告訴記者,以前的物業公司只收他們1元的進門費,而現在的物業公司收費標準是7、8號樓60元/月,其他樓棟80元/月,如果不包月就計時收費。
兩棟樓的居民認為,東方小區只有一個通向外面的大門,雖然他們必須從該大門出入,但平常車輛都停放在自己的院內,他們不應該和其他樓的居民一樣繳納月租式的停車費,只需繳納1元進門費即可。
物業:開車碾軋道路就該繳納費用
小區里套小區,這樣的情況可并不多見,那么對于東方小區7、8號樓居民所反映的情況,物業公司怎么看?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管理東方小區的鑫盛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理李金林告訴記者,物業公司是東方小區業主委員會聘請的,合同內對停車費的收取有明確的約定。“合同里相應的費用都是和業主委員會簽訂的,且收費標準是在物價局備案的,不是隨便收的,如果業主感覺收的不合理可以投訴。”李金林介紹,他們可以不管7、8號樓的物業,但是每月60元的停車費必須要交。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跟業主委員會也商量了,適當地給他們減免一些,我們簽的協議當中,其中有一條就是維護小區道路,道路軋壞了要不要修,修的話要不要資金人力?他們不交費是絕對不行的。”李金林告訴記者,就7、8號樓物業費以及停車費該怎么收取,物業之前也與銀行管理后勤的領導進行了協調,對方也告知他們可以收取這兩棟樓的停車費。
特殊的難題到底該如何解決?
隨后,記者聯系到興慶區物業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經接到多張東方小區業主的投訴單,如果是小區物業公司管理上有問題,他們可以介入,但現在東方小區內部矛盾和物業公司關系并不大,所以物業辦無法調解,“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是把東方小區7、8號樓居民樓都納入到統一的物業公司管理。”
當天,記者又聯系到東方社區居委會,居委會主任施輝利表示他們也到該小區協調了好幾次,下一步將再聯系7、8號樓的車主開協調會,以觀后效。 (據《銀川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