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記者從賀蘭縣檢察院了解到,涉嫌詐騙罪的李某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李某某利用假身份證和假房產證,向朋友借款6萬元后逃往天津,最終被抓獲。
2008年,李某某在賀蘭縣暖泉工業園區一工地承包工程時認識了汪某,兩人常在一起吃飯喝酒,關系不錯。2009年9月,李某某因工程急需用錢,便找汪某借錢。汪某同意借給他6萬元,但要求他用房子作為抵押。李某某是外地來銀務工人員,在銀川沒有固定住所,于是找人偽造了身份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將“房產證”抵押給汪某,借得6萬元。2010年,李某某在工程結算后更換了手機號碼,攜款逃往天津。2011年底,汪某發現李某某已經拖欠自己好幾個月利息,并且手機打不通。感覺情況不妙的他拿著李某某抵押給自己的“房產證”到銀川市住房保障部門查詢,這才發現證件系偽造,隨即到賀蘭縣公安局報案。
警方立案后,將李某某列為網上追逃對象。2014年4月,李某某在天津一家網吧上網時被警方抓獲。歸案后,李某某對自己偽造房產證抵押騙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后向汪某償還了欠款。
(來源:《新消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