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留遺囑,遠親可能也有份兒。
獨生子女想繼承全部房產,難!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屬于獨生子女嗎?也許您會說“應該是”,可按照繼承法,卻不一定這樣判。記者昨日從中華遺囑庫獲悉,由于很多繼承者自以為是獨生子女,不存在繼承難題而拖延辦理過戶手續,導致父母的房屋部分份額在被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后,由于老人故去而散落在叔伯甚至更遠親戚的手中。昨日,北京市民大張聯系了本報記者,就講述了一個這樣的故事。
繼承房產,帶公證書了嗎?
北京市民大張家庭關系雖然簡單,但他卻面臨著始料未及的遺產繼承難題。因為父母先后在爺爺一輩兒之前離世,大張雖然是獨生子,但目前能繼承的,只是他父母留下的唯一一套房產的一半。
張家在二環內有套小房,總共才50平方米,是張父、張母的企業破產之前分的小兩居,屬于老兩口雙方的共同財產。2000年,張父去世了,大張母親就獨居在這套房中,產權證也沒有更換。2003年,張母也去世了。可是等獨生子大張今年要辦理遺產繼承時,卻發現他只能占有房產的一半多點,相當于19/36。
大張家的人口還算簡單,他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都只有兩個孩子。在爺爺那邊,他有個姑姑;在姥姥那邊,他有個舅舅。從上一輩人來說,只有一子一女,這可是最簡單的家庭關系了。大張說,他去辦理繼承時,被告知要拿著公證或者法院判決,才能辦理繼承過戶手續。但他到了公證處以后,又發現由于當年父母沒有留下遺囑,他父母的房子已經先后被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甚至姑姑和舅舅繼承了一部分。如果要完全過戶到他名下,就必須要所有繼承房產的人聲明放棄,或者由他將其他人這部分買下來。
為啥大張只能拿一半?
按照繼承的原則,當一個人故去后,他的財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沒有遺囑,財產將會被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而當這些繼承人再故去時,這份財產還會分給他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這也就是導致很多房產的一小部分,在經歷過幾次繼承之后,散落在更多遠親手中的原因。
根據大張家的遺產關系,張父去世以后,這套房產50%的產權就會分成四份,分別給爺爺、奶奶、張母和大張,每人占有這套房產的1/8。2004年爺爺去世后,爺爺的1/8就又分成了3份,分別給了奶奶、姑姑和大張各1/24。2010年,大張的奶奶去世了。奶奶名下關于張父這套房的份額,分別是繼承自張父的1/8和繼承自爺爺的1/24,相加后等于有1/6,這1/6則平分,由姑姑和大張各繼承1/12。張母去世以后,張母自己的一半房產,加上從丈夫那兒繼承過來的1/8,一共是5/8。這5/8分別由姥姥、姥爺和大張繼承,每人繼承5/24。姥爺去世以后,姥爺這5/24,就又分成了3份,分別是姥姥、舅舅和大張每人繼承5/72;诖耍髲埫碌姆蓊~,現在就只有1/8+1/24+1/12+5/24+5/72,一共只有19/36,只比一半多一點點。
“按這么算下來,我雖然是獨生子女,也就只能繼承這一半房產了。還好我們家關系比較和睦,回頭麻煩其他人簽署個放棄繼承的聲明書,我們再去做個公證,就能把房子產權辦到我名下!贝髲堈f。
律師提示,早寫遺囑早安心
這樣的情況,其實在房屋繼承過戶時十分常見。獨生女小麗就因為同樣的原因,在小麗父親去世時小麗奶奶還在世。至今小麗只有7/8的房產所有權。如果想過戶,就要把她父母的親戚全都找到,帶到公證處才給辦公證。可她父母的親戚有些在國外,有些在外地,根本湊不齊人。
對此,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提示,設立遺囑是解決這類問題的最好方法。
在我國,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五種形式。很多公益律師都能提供這方面的咨詢。而中華遺囑庫也會為年滿六十周歲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服務。老人在填寫申請表后,就可以免費辦理遺囑咨詢、登記和保管。
如果子女已經繼承了遺產,最好盡早辦理公證、過戶手續,以免房產被二次繼承后產生更多繼承人,在公證環節遇到更多麻煩!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