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印發通知,公布并試運行自治區本級第一批“不見面、馬上辦”政務服務事項。該批事項共159項,涉及發改、經信、教育、公安等28個部門。
為加快構建“不見面、馬上辦”審批模式,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積極推進“三級四同”管理,即在區、市、縣(區)三級層面,將政務服務事項的事項名稱、事項類型、法律依據、基本編碼4個要素實行全區統一,并征求自治區法制辦等相關部門意見,在開展了近一個月的網上測試基礎上,形成自治區本級第一批“不見面、馬上辦”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今后,群眾和企業在自治區一級申請的這部分政務服務事項,在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況下,可通過快遞、代辦、全程網辦等方式,實現足不出戶就能辦理。
“以前同一個審批事項,區市縣三級的事項基本編碼并不一致。舉例來說,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簽發和改派在各市縣的代碼不盡相同,這就導致我們集中匯總時數據不能統一。”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將4個要素統一后,便于規范區市縣三級審批流程,確保審批合法合規,為“不見面、馬上辦”政務服務的持續推進打好基礎。
據悉,今年年底前,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將實現60%的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辦理,到2018年6月底前,實現80%的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辦理,進一步提高政府辦事效率,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
(來源《新消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