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征兵”微信公眾號近日發布消息稱,吉林市征兵辦2017年度征兵工作中,有17人因入伍意志不堅定,不能適應部隊訓練和生活,多次向部隊提出離隊申請,部隊、兵役機關和家長反復作思想工作無效后,被部隊按拒服兵役退回。
據《兵役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規文件精神,擬對17名拒服兵役行為人員實施懲處。
懲罰內容包括5項: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升學,取消其報考高、中等院校和復學、復讀資格;納入個人信用“黑名單”,并進行聯合懲戒,實施限制出國(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限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行為人所在縣(市、區)政府可以按規定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記者搜索公開報道發現,近年全國多地公開通報了多起對拒服兵役者處罰事件。今年1月,福建省福安市對兩名拒服兵役者開出“罰單”,包括處以一次性經濟罰款3萬元,個人戶籍“服役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3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出境手續等處罰。3月,安徽和縣征兵辦發布處罰公告,對該縣3名拒服兵役青年處以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一欄內注明“拒服兵役”等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所長李衛海認為,拒服兵役屬于違法行為,應該依據法律實施處罰。“進入‘黑名單’對當事人的工作生活會產生十分不利的后果,我們要出臺相關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于進入和退出‘黑名單’的標準、程序、期限進行規范,對進入‘黑名單’者的權利限制和剝奪要說明原因。同時,也要落實措施保障進入‘黑名單’者的權利救濟。”李衛海說。 (據《新京報》)